㈠ 网站侵权怎么做公证或证据保存
证据保存可以由无利害关系二人以上作见证,也可以做公证。相比而言,公证的效力高于见证,用于诉讼时胜诉的几率更大些。建议到公证处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为佳。
办理网站侵权的证据保全公证,应在公证处由公证员按如下保全程序操作计算机:
1打开屏幕录像软件,开始录制电脑屏幕上显示的内容;
2打开IE,通过网络等搜索网站进入要保全的网页浏览并保存网站侵权的相关证据;
3在保全网页内容过程中,应将网页页面内容进行保存,或保存聊天软件下的聊天记录;
4保全完毕后,应即时将保存内容打印,并将保存内容刻入光盘等数据保存媒介;
5对证据保全的全过程制作工作记录。包括上网方式
、电脑型号、操作人员、保全开始时间、文件下载时间、内容打印时间、保全活动活动结束时间、光盘刻录时间、光盘刻录份数等内容。在办理过程如遇到停电、网络信号中断、下载过程中断等情况,也应如实在工作记录中记载。
办理网站侵权应由被侵权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向公证处提供侵权的事实及依据。
㈡ 请问在网站上的交易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院
1、网站的交易记录属于电子证据,是受到法律接受的证据形式,当然可以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证据。
2、现实中,由于电子证据取证困难,容易删除、伪造,当一方否认该证据真实性时,一般就要用些复杂的技术手段来核实该证据,容易耽误时间,还会花费不小的鉴定费用。所以,如果不是关键证据,通常实践中不会强调电子证据。
㈢ 网上开庭证据如何提交
法律分析:如果当事人通过电子化方式提交诉讼材料和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就可以不再提交纸质原件。如果提交的是纸质的证据材料,法院也会扫描归档,方便对方当事人查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㈣ 网上开庭证据如何提交
根据实际情况提交。
【法律分析】
如果当事人通过电子化方式提交诉讼材料和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就可以不再提交纸质原件。电子证据需要事先取得,网络侵权的证据可以通过在线取证取得,除此之外也可以通过线下公证处进行取证,公证处的证据扫描后提交电子版,线上取得的证据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如果提交的是纸质的证据材料,法院也会扫描归档,方便对方当事人查看。在法官通知开庭时间后,如果还有证据材料提交,最好跟办案法官提前沟通,可以先传给办案法官,也可以在开庭时通过云法庭上传,如果证据材料很多,建议是提前跟法官沟通好提前上传。网上开庭是最近两年各地法院退出的方便当事人的举措,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方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㈤ 保存网页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一般所谓的保存网页只是保存了链接地址,并不能阻止对方修改页面上的内容。若想将该证据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建议还是去专业的公证机构及时进行公证。
只有经过公证的截图,在法庭上才可以作为证据提交。但是否被法院采信,还是要看公证的过程有无瑕疵以及证据链是否完整
㈥ 网页怎样当证据,是否需要公证
网页作为证据应当进行保存,最好的办法就是公证。因为公证具有证据效力,而且法律效力远远高于其他书证,在诉讼中直接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而对方当事人已经认可,那么构成自认,法院应当尊重自认当事人的选择,以此作为裁判的基础,无需另行查证,更不宜作出与自认事实相反的事实认定。
电子数据等也可以作为证据类型的一种,但是网页由于其易篡改、不稳定等特殊性,法庭采纳此类证据一般都需要提交已经公正的文书,否则对方会质疑其真实性。
公证方法
1 可以用摄像机录制网页,滚动录制;
2 到公证处对侵权的网页进行公证,出具公证书;
3 到律师事务所寻求律师见证,出具见证函。
(6)网站链接如何作为证据提交扩展阅读:
网络公证的优点
网络公证是传统公证手段与网络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它较好地满足了电子证据取证过程中证据保全的需求。
网络公证与传统公证相比具有这样一些优点:
第一,网络公证以传统的公证制度为基础,以先进的网络技术和特定的软件程序为依托,通过专业的网络公证员对数据电文的核实确认,妥善解决了传统公证中由于公证人员不懂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可能影响公证工作的问题。同时,由于网络公证的开放性,公证机构可以同时满足不同取证主体的公证申请。
第二,网络公证以网络为平台,它能满足网上取证时在线公证的特殊需求。对于网上证据,取证人员以一定的技术手段收集后,即刻便可以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加密传送到网络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公证机构核实确认后予以存档并发送回执。此外,网络公证还能较好地解决基于电子证据取证时间上的时限性而要求同步公证的问题。
第三,相对于传统公证来讲,网络公证效率高,费用低。这个优点在现在看来也许并不明显,因为网络公证在刚开始的阶段成本费用也许也会较为可观,可是从长远来看,当这种模式真正建立起来后,效率高费用低的模式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㈦ 如何保存网页作证据
使用记事本查看网页的源代码:
方法同(1),打开记事本,在打开文件对话框中填写完整的网页地址,点击“确定”,就可以看到该页面的源代码了。对于那些不允许查看源文件的网页,这种方法很实用。 实用技巧:网页保存另类方法 看到好的网页,大家都想把它保存下来。通常,我们都是利用 IE 本身的保存功能。但在很多时候,我们使用 IE 的网页保存功能时,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或是长时间显示“正在保存……”却久无进展;或是表面上好像保存成功了,但当你想脱机浏览时,才发现:得到的是无效或错误网页。那么,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呢?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1、长时间无进展在保存网页的时候,有时进度条前进速度非常缓慢。此时,不如先点击“取消”按钮中断保存,稍后再重新进行。但是,如果是由于服务器太忙而影响到了保存进程,那可以先作断线处理。在断线后实施保存,此时是从 IE 缓存中提取文件,速度要快得多。不过,一定要保证网页内容已经全部显示完毕再断线,否则网页内容会不完整。 2、提示保存成功却无法浏览 这种情况往往是由网站的一些保护措施引起的。可以这样解决:按“Ctrl+A”选择网页全部内容,或拖动鼠标,只选择需要的部分,单击鼠标右键选择“复制”,然后打开 Word,单击“编辑→粘贴”,即可将网页保存下来。 当遇到网页文字无法用鼠标拖动复制的情况时,你可以点击 IE 的“工具/Internet选项”菜单,进入“安全”标签,选择“自定义级别”,将所有脚本全部禁用,刷新!然后,你就可以用鼠标拖动进行复制了。3、窗口没有保存菜单 有的网页打开后没有IE菜单,无法使用“文件→另存为”保存网页。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各种广告窗口,如想把这样的网页保存下来,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 按下“Ctrl+N”组合键,你会发现:桌面上弹出了一个新窗口,不仅包含了原窗口内容,而且IE菜单一应俱全。现在,你可以利用IE本身的保存功能来保存它了。4、使用同步功能你还可以使用 IE 的“同步”功能,把网页添加到收藏夹中,同样可以起到保存网页的目的。方法是:在联网状态下,点击“收藏→添加到收藏夹”命令。当出现“添加到收藏夹”窗口时,勾选“允许脱机使用”项。若点击旁边的“自定义”按钮,还可以作相关设置,比如可以设置保存链接的层数。再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进行“同步”操作。这样,你就可以在下网之后脱机浏览“收藏”菜单中相应的网页了
破解部分网站对鼠标右键的限制大家在上网时是否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当你在某个网站看到网页上有精美图片或者精彩文字想保存时,一按鼠标右键就弹出个窗口,上面写着XXX版权所有、禁止使用右键之类的话,要不然就是你一点鼠标右键就出现添加到收藏夹的窗口,碰到这样的情况你是怎么办的呢?让我来教你一些破解方法。第一种情况,出现版权信息类的。破解方法如下: 在页面目标上按下鼠标右键,弹出限制窗口,这时不要松开右键,将鼠标指针移到窗口的“确定”按钮上,同时按下左键。现在松开鼠标左键,限制窗口被关闭了,再将鼠标移到目标上松开鼠标右键,哈哈,弹出了鼠标右键菜单,限制取消了!第二种情况,出现“添加到收藏夹”。破解方法如下: 在目标上点鼠标右键,出现添加到收藏夹的窗口,这时不要松开右键,也不要移动鼠标,而是使用键盘的TAB键,移动焦点到取消按钮上,按下空格键,这时窗口就消失了,松开右键看看,wonderful!右键恢复雄风了!将鼠标移动到你想要的功能上,点击左键吧。 第三种情况,超链接无法用鼠标右键弹出“在新窗口中打开”菜单的。这时用上面的两种方法无法破解,看看我这一招:在超链接上点鼠标右键,弹出窗口,这时不要松开右键,按键盘上的空格键,窗口消失了,这时松开右键,可爱的右键菜单又出现了,选择其中的“在新窗口中打开”就可以了。上面的方法你全都知道?那再看下面的你知道不知道?在浏览器中点击“查看”菜单上的“源文件”命令,这样就可以看到html源代码了。不过如果网页使用了框架,你就只能看到框架页面的代码,此方法就不灵了,别急,我还有别的办法。你按键盘上的Shift+F10组合键试试,出现什么了?哇!直接出现右键菜单了!嘿嘿,这一招你不知道吧?什么?早知道了?我倒! 我就不信你都知道,再看我这一招:看见键盘右Ctrl键左边的那个键了吗?按一下试试,右键菜单直接出现了!这一招在江湖上可是很少见到的,如何?还不行吗? 看来必须使出我的独门绝招了!要看仔细了,这可是江湖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无敌大法”哦!在屏蔽鼠标右键的页面中点右键,出现限制窗口,此时不要松开右键,用左手按键盘上的ALT+F4组合键,这时窗口就被我们关闭了,松开鼠标右键,菜单出现了!这一招一使出来,以上所有情况都可轻易破解掉! 最后再唠叨两句,互联网的发展离不开资源共享,但如今的网络抄袭之风非常严重,我想这也许就是那些屏蔽右键站点出现的原因吧。其实不靠抄袭模仿,大家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不更好吗?
㈧ 网上一个文件,想作为法律证据,如何做
1、正如楼上朋友所说,这是地方规定、不是普通的“文章”,可以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你方的“证据”。
2、“可是苦于打印出来的恐怕没有什么说服能力,是否有法律效力也不得而知。请教达人如何处理”:
(1)既然不是证据,其法律效力就不能要证据的要求来衡量:这规定应是由济南市体改委或是济南市政府制定并发布的,只要其制定、发布程序符合《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其内容不违反上位法的规定,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规定。
(2)如果是有法律效力的地方规定:你打印出来、引用相关条款时也有说服力,但前提是能证明这确实是该政府或部门的发文。
3、“怎么能找到这个文件的原件或是复印件能作为证据的?去哪找?文件是否到目前还生效?”:
(1)重申,不能作为证据、只是可以作为公民和组织的行为依据。
(2)去哪儿找:从你所给的网址中规定的内容看,应是济南市体改委或济南市政府的发文,建议你先从网上找到该规定的发布机关、查证一下是否仍然有效,然后到发文单位找到原文,如果是已经公开的文件,可以查阅并复印;如果是已经实施垢,还可能在当地信息公开中心(一般设在当地文化馆或档案馆内)
建议先到济南市政府网站查找,也可以直接打电话到济南市政府法制办、或济南市政府档案室咨询或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