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么查询广东省2020年高考成绩
1、广东省2020年高考成绩可以在教育部官网查询,也可以到广东省各市、县教育局网站上查阅。
2、此外,可以在知名教育网站上,如新东方、智学网、学科网和中国高考网等查阅相关信息。
❷ 查询广东省2019年高考分数线划分的官方网址是什么
查询分数线官方网址为: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广东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
1、本科各科类
文科类:总分455分。
理科类:总分39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00分,体育术科19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80分,美术术科205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55分,音乐术科190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210分,舞蹈术科175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405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205分。
艺术类校考:文化科总分255分。
2、专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
文科类:总分170分。
理科类:总分16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90分,体育术科185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70分,美术术科15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180分,音乐术科150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160分,舞蹈术科150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300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90分。
艺术类校考:文化科总分160分。
3、军队本科院校
文科类:总分498分。
理科类:总分430分。
4、本科院校订单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人才(教师专项计划)
文科类:总分478分。
理科类:总分41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00分,体育术科19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80分,美术术科205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55分,音乐术科190分。
5、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卫生专项计划)
文科类:总分435分。
理科类:总分370分。
6、本科院校少数民族班(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文科类:总分415分。
理科类:总分350分。
7、预科班
文科类:总分375分。
理科类:总分310分。
❸ 广东高考成绩查询网站
查询方法一
成人高考录取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可以打开浏览器,在网页上直接搜索所属省份的教育考试院,如广东省的成考生,就可以输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然后点击进入到所属地区的省教育考院官网,然后输入考号,以及考生姓名,即可查询。有的省份需要在报名号和准考证之间任选一种,然后填入信息登录查询。
查询方法二:
考生也可以登录自己所报考的成人高考院校招生网站,填写本人信息后进行登录也能查到,一般成人高考院校在招生官方网站上会有一个统一的成绩查询系统,方便考生随时查询考试成绩。
查询方法三:
除了上述两种方法以外,
成考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都会进行手机验证也会根据所报名的手机进行放送短信通知成绩
❹ 广东高考成绩什么时候出来在哪里查询
广东省6月26日出高考成绩,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当日12点20分可以查询高考成绩,查询方式如下:
1、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即可。
2、广东省考试院将使用号码106906708或106905708将成绩发送到绑定的手机上,请密切留意这两个号码发送的短信。
6月26日13:00起,考生开始填报志愿。第一时段为6月26日13:00~6月27日18:00,考生必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
第二时段为6月27日20:00~7月2日18:00,除第一时段填报的院校外,其他所有各批次、各科类院校志愿均需在本时段填报。
今年,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短信和考试院官微小程序把普通高考成绩推送给考生本人,并在志愿填报系统启用短信验证码核实考生身份,完成志愿确认。
❺ 广东高考怎样查询成绩
6月24日14:15起,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ID:gdsksy)小程序和“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等查询成绩。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
查询流程:
1、微信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众号并关注,或手机直接扫描以下小程序葵花码;
2、关注后点击菜单栏“小程序”,进入后点击“考试成绩”;
3、进入后点击“成绩查询”—“普通高考”;
4、接着选择你需要查询的内容,最后输入你的考生号和密码即可查询。
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
查询流程:
1、微信搜索“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或直接手机扫描小程序;
2、点击进入小程序,找到“成绩查询”;
3、按照页面提示,输入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❻ 广东高考成绩及分数线怎么查,查询电话号码及短信方式
广东2021年高考成绩查询入口
广东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等到2021年广东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开放,大家点击进去,按照要求即可查询,由于时间比较提前,大家可以把网址收藏起来,到时候直接点击就能查询成绩了。
2021年广东高考成绩查询方式
广东教育考试院官微(gdsksy)查询、短信查询、手机APP客户端查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障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低排序和院校专业组志愿先后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http://Www.CreDitSaiLing.Com
第四条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以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高校根据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五条我省在提前批军检类、非军检类,教师、卫生专项计划,普通类(物理、历史),艺体统考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六条提前批艺术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
第三章 志愿设置及填报
第七条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物理、历史)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数,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体类统考设1个平行志愿组,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第八条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自己选考科目情况、考试成绩排位、身体条件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符合院校专业组招生要求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征集志愿。
第十条高考评卷结束后,按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体类(分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合成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6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第四章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二条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
第十三条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四条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可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基本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投档要求(招生章程要求的术科成绩等);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第一次预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五条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反馈增加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六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批次均实行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缺额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投档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投档分数线。
第十九条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并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十一条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复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二条符合相关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等)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将符合条件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审核。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加分分值,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在我省招收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
第二十四条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专业组志愿。
第二十六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高校应广泛开展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等的宣传、解释,做到家喻户晓,并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
第二十七条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