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诉学校找哪个平台
要投诉学校有以下几种平台:
1、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是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可持相关证据进行投诉;
2、拨打投诉电话反映情况,中国教育部投诉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
3、登录当地教育局的官网,进行网上投诉;
4、向中国教育部邮箱或写信举报。
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决定、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他或他的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理由,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的请求。
公民的申诉有两种情况:
1、诉讼的申诉,指刑事、民事诉讼当事人或其他公民对司法机关的决定或者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申诉一般不受时间限制,可以口头申诉,也可以书面申诉。申诉是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根据之一,但在人民法院未作出再审决定以前,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非诉讼的申诉,指国家工作人员和政党、社团成员对所受到的纪律处分不服时,可以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在选举人民代表时,公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请重新审查的申诉。中国宪法规定,保障公民的申诉权。对于公民的申诉,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㈡ 关于教育方面的投诉的网站是
广西省崇左市扶绥县新宁一中每周周末都要求补课还收费,怕被教育局知道还强制要求写自愿书,不写的话就去校长办公室室喝茶。国庆节是国家法定节日,还补4天的课,校长还大言不惭地说“我不累,你们也不许休息。”你累屁啊你!学生每天要上到晚上10点40才下课,早上6点就得起床,不起还会被教官锁在宿舍里。还教官,不过是一群在队中犯事了,没工作才来这当生活教官的!一个学校什么都有,一个学期各种收费,为了应复国检还虚假的印了张新课表,还TMD得了90分,真是可笑!
㈢ 投诉学校去哪个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 http://www.moe.e.cn/还有个人民网 http://e.people.com.cn在那里去投诉咨询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