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个人网站如何规避版权问题
(一)使用原创或经授权的作品
一般来说,新闻媒体均会有选择性地与一些较大的新闻机构或图片社(公司)签订供稿、供图协议,以充实丰富自身媒体版面内容。因此,在刊载他人文字、摄影作品时,可以尽量使用已签订供稿、供图协议的作品,或他人已经明示授权使用梁和的作品,尽量不转载网上来源不明的作品。为了增加可供使用的作品范围,媒体亦可从自身条件出发,考虑与其他媒体签订资源合作互用协议,互相使用对方的原创作品,我社与一些知名网站就有过类似的合作。有条件的媒体,也可以建立自己的图片库、“图片超市”,上传自身摄影记者的作品,在编辑版面时尽量自身的原创作品。
(二)注明联系方式以避免诉讼
《着作权法》规定一些时事性新闻可以无偿转用,作者明确不得刊登的除外,但如果新闻里有评论内容,就受《着作权法》保护。若确有必要转载未经授权使用的作品,又无法与权利人取得联系,可以在文章后注明稿费领取的联系方式,虽然不能完全避免侵权,但可以降低诉讼风险,至少可以降低侵权的主观恶性。比如,有些权利人在得知我社媒体刊登其享有着作权的作品,便会与采编人员取得联系,通过支付稿酬或删除作品的方法就会避免诉讼。
(三)转载视频时也应避免侵权
国内很多网站转载他人视频采用了“嵌套”播出模式,即直接链接视频网站播出的电影、电视等视频节目。根据《信息网迹胡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网站链接他人录音录像作品,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有些着作权人很难联系,因此在支付着作权报酬上,网站难以操作,而且对着作权人的认定也有困难。出于对着作权问橡州盯题的考虑,我社泉州网提供的视频内容除自己原创的外,都严格转载央视、卫视的时事类视频新闻。如果确实需要转载使用无法联系权利人的视频,依据《着作权法》、《着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委托中国版权协会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收转稿费,以避免侵权。
(四)纸媒转载作品尽量不上网
媒体转载他人享有着作财产权的作品,权利人大多可通过网络搜索查询得知,因此,传统纸媒转载他人作品的,应尽量不要向自己的网站传稿,在电子版传版时应先考虑对转载的作品进行技术性处理,如对该稿件或图片作出删除或替换等,以免遭至诉讼。
❷ 自媒体及平台在自媒体及平台在运营过程中如何避免着作权侵权
为避免着作权侵权风险,自媒体及平台在运营过程中使用他人图片、视频、音乐、字体等作品,必须事先取得权利方授权,切勿随意使用。此外还要审查作品的着作权权属情况,确认版权链完整清晰,接到投诉后及时删除侵权作品,妥善留存证据,一旦发生诉讼可以向哗巧专业律师咨询。
微版权首创“区块链+司法+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为摄影、设计、动漫、游戏、律所、报社等行业提供作品确权、全网监测、侵权分析、网络取证、公证乱握键举证、在线申请版权证书等一站式服务。
微版权还可以提供全网7*24小时侵权监测服务,发现侵权主动通知,对于侵权结果系统会皮嫌进行分析整理,并快速定位侵权主体,输出多达40项内容。通过“图片缩略图对比”“文字调色盘对比”,让侵权结果一目了然。发现侵权后,微版权可提供全方位的取证服务,包括网页取证、截图取证、视频取证和录屏取证等多种方式,取证数据直通互联网法院,还可在线申请出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公证保管函等证书,有效提高证据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