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么投诉网络软件侵权
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未经软件着作权人的同意而发表其软件作品。软件着作人享有对软件作品公开发表权,未经允许着作权人以外的任何其他人都无权擅自发表特定的软件作品。如果实施这种行为,就构成侵犯着作权人的发表权。
(二)将他人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此种侵权行为的构成主要是行为人欺世盗名,剽窃软件开发者的劳动成果,将他人开发的软件作品假冒为自己的作品而署名发表。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这种行为,不管其发表该作品是否经过软件着作人的同意,都构成侵权。此种行为主要侵犯了软件着作权的开发者身份权和署名权。
(三)未经合作者的同意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独立完成的作品发表。此种侵权行为发生在软件作品的合作开发者之间。作为合作开发的软件,软件作品的开发者身份为全体开发者,软件作品的发表权也应由全体开发者共同行使。如果未经其他开发者同意,又将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独创作品发表,即构成本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四)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署名或者涂改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的署名。这种行为是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作品上添加自己的署名,或者替代软件开发者署名以及或者将软件作品上开发者的署名进行涂改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软件着作人的开发者身份权及署名权。
(五)未经软件着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修改、翻译、注释其软件作品。此种行为是侵犯了着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的使用权中的修改权、翻译权与注释权。此种行为应征得软件作品原版本着作权人的同意,否则构成侵权。如果征得软件作品着作人的同意,因修改和改善新增加的部分,创作者应享有着作权。
(六)未经软件着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复制或部分复制其软件作品。此种行为侵犯了着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的使用权中的复制权。
(七)未经软件着作权人及其合法受让者同意,向公众发行、展示其软件的复制品。此种行为侵犯了着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的发行权与展示权。
(八)未经软件着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同意,向任何第三方办理软件权利许可或转让事宜。这种行为侵犯了软件着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的使用许可权和转让权。
B. 网络信息侵权如何举报
你好,一个网络纠纷案件的审理,由于网络用户的不确定性,最难办的要数起诉难问题。最高院对此类案件进行规定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针对网络侵权可能出现的起诉难问题,《规定》在两个方面作出规定:
1、诉讼程序上,允许原告仅起诉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规定》第3条规定:“原告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起诉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确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原告的请求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以方便原告起诉。
《规定》第 4条规定:“原告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涉嫌侵权的信息系网络用户发布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请求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人民法院提供能够确定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信息。”
(2)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知道”侵权的认定问题。目前,互联网行业已经进入了内容、社区和商务高度结合的形态。在这种背景下,如何认定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知道”,需要更加慎重。如果司法裁判中认定的标准过严,会造成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责任过重,可能会使网络服务提供者自我审查过严,经营负担加大,进而影响合法信息的自由传播,不利于互联网的发展。如果司法裁判中的标准过宽,则会导致网络服务提供者怠于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放纵甚至主动实施侵权行为。
C. 怎么投诉违法网站
当网站内容涉及散布违法以及不良信息,或者存在其他侵权行为时,可在国家设立的“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进行举报。具体流程如下;1、复制所需举报网站的地域名;2、登录并注册“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或选择“非注册用户申报”;3、举报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判定所举报网站是否存在违法行为;4、提交举报表单并出示相关证明;5、一定时间内,举报的受理结果可通过查询窗口中得知。
法律依据:
《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
第十六条 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流程:
(一)省通信管理局根据涉嫌违法违规网站线索(包括举报材料、省通信管理局例行检查、信息产业部的通报、相关部门要求协助查处意见等),对确属违法违规网站进行依法处理。
(二)涉嫌违法违规网站主办者住所所在地不在本行政区的,省通信管理局应及时将违法违规网站基本资料转送至网站主办者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由该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处理。
D. 发现网站侵权,该如何进行举报
引言:现在这个知识可以付费的时代,知识是十分重要的。所以说严格管控那些有侵权行为的人或事物,如果说在浏览网站的过程中发现网站侵权了,那么该怎么进行举报呢?
实际上有很多人他们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也会借助媒体的力量来进行曝光,不过要裁定一个事物是不是侵权行为还是要进行各种各样的检验的。不过在媒体曝光的时候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辞,不要夸大事件。
E. 如何投诉网站侵权
360也有申诉通道,比如说图片上的点击浏览器,点击举报即可!
一般2-3个工作日就会有回复!
填写信息和提供证明
F. 各位,要举报论坛网站侵权,请问有什么途径吗
举报论坛网站侵权主要有两种方式:1.投诉 2.民事诉讼
一.投诉
投诉分三种,运营商投诉、行政投诉和刑事投诉。如果权利人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侵权,有如下选择:
1、运营商投诉。
即向运营互联网服务的运营商进行投诉,大的网站,比如淘宝、微博、微信和门户网站,都有在线投诉的网页,直接根据他们的规则投诉就是了。但这些服务商毕竟不是政府也不是法院,他们有商业利益,不一定会希望侵权内容消失,所以接受投诉后的处理经常让投诉者有点不爽。
2、行政投诉。
着作权行政投诉的受理部门是版权局,如果是网络游戏的,也可以向文化部投诉,因为众所周知的政府效率和地方保护主义原因,投诉的效果未必能达到投诉者的期望值。不过有时,投诉又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比如之前在工作中,某次投诉一盗版文学网站,赶上了版权局的一次整治行动,几年都打不掉的一个盗版网站就被端了。又有一次,我们投诉一个网络游戏私服站点,当地文化部门迅速出动,关了这个站。但过两天又开了,我们电话询问私服架设者咋回事(我们之前就有他的联系方式),回答是:我们请文化大队人的吃了个饭,现在就可以开了。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但私服网站被打后重开确实是事实。
3、刑事投诉。
刑事投诉力度最大,人都抓了,盗版还敢继续干吗?不过我们的公安网监部门把多数精力用在了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网络谣言、打击颠覆政权的行为上了,打盗版的精力花的不多,所以,目前大公司和国企这个办法用的比较多,因为纳税大户,政府得护着,小公司嘛,基本就别指望了。
二.民事起诉。
被有实力的或者有身份的侵权了,最靠谱的维权手段就是民事起诉。民事起诉有三点要注意:
1、要甄别侵权者是不是受避风港保护,比如是不是用户上传的侵权内容,是不是搜索引擎等。
2、要预先固定证据,网络侵权,侵权者点下鼠标就可以删了内容,所以要到公证处公证保全侵权网页。
3、算一下侵权的赔偿是不是抵得上维权成本。目前的侵权赔偿比较低,所以普通的侵权,判赔几千那种,真的不一定比律师费高。
G. 如何有效举报网络侵权行为
1、及时保留证据。被侵权人在网上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及时保存相关网页,并注重时间的连续性,最好用公证方式保全证据;
2、考虑到网络的隐蔽性,被侵权人难以确定侵权人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网络服务提供商。起诉后法院会责令网络服务商提供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个人信息;
3、注意管辖权。网络着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4、注意诉讼时效。网络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诉讼时效才去起诉的,法院会不支持原告的诉求。但是如果起诉时侵权行为依然存在的,法院可以判决停止侵权。
H. 怎么投诉网站盗版侵权
1、直接和网站管理者联系
2、向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
3、向知识产权局举报
I. 如何举报网站侵权
可以在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举报。如果侵犯的是个人权利,可以去法院起诉。对于少量的侵权,你可以以作者的身份要求网站立即删除。
J. 怎么举报假冒网站
首先你得确认是假冒网站!
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地方站已建设完成,多数地方站已开通运行。为做好地方站运行维护工作,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地方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请按要求落实地方站负责人和管理员,做好地方站的运行维护工作。
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地方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地方站(以下简称地方站)的运行维护,规范地方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更好地发挥宣传平台作用,结合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站,是指依托互联网统一开发设立的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37个地方网站,主要功能是宣传打击侵权假冒的政策法规,展示各地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进展和成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地方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网站管理
第四条地方站管理遵循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全国和地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开发设计地方站版面风格和主要栏目,就地方站内容维护提出要求,并委托专业技术公司为地方站运行提供技术支撑,指定专人与地方站管理员沟通联络,提供业务指导。
第六条各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作为地方站管理员,负责信息的采编、发布等工作,做好地方站内容运行维护,同时指定一位处级同志作为地方站负责人,负责对信息内容的审核以及地方站内容更新的督促、检查。
第三章信息维护
第七条地方站发布或转载信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规定执行,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第八条地方站内容应按照政府网站管理有关要求定期更新,按照各栏目定义和信息维护规范及时采集、发布信息,保证地方站信息丰富、真实、及时、有效。
(一)地方站信息维护栏目。日常信息维护栏目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地方风采、识假辨假、典型案例、图片新闻等。以上栏目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二)地方站信息维护规范。按照《地方站后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中相关信息采编注意事项等要求执行。
(三)栏目信息更新频率。按照国家对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考核要求,工作动态、地方风采、图片新闻等栏目信息每周至少更新1篇,识假辨假、典型案例等栏目信息每月至少更新1篇;政策法规信息应及时更新发布,但间隔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四)信息发布时效性要求。地方站信息要做到及时更新,信息发布原则上自信息生成之日起不超过一周(即从信息发布日期向前追溯7个工作日内发生的信息),特别要防止重大信息的缺失、滞后。
(五)信息审核发布要求。各地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地方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信息须经审核后方可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四章技术支撑
第九条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专业技术公司为地方站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地方站执行7×24小时实施监控和维护,确保系统提供不间断服务。
(二)提供5×8小时(每周5个工作日,每天8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三)配备专职的系统管理员,定期进行地方站日志文件的查看清理工作。
(四)定期进行地方站的安全漏洞扫描,对于恶意访问地方站的用户,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禁止和解决。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十条地方站发布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内容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为主。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相关资料、文件以及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第十一条地方站负责人和管理员要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实时监控。管理员应每日查看网站运行情况,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做好备份,并第一时间向网站负责人报告。
第十二条地方站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口令管理制度,对后台登录的口令实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所有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6位,严禁将个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六章监督考核
第十三条各地要加强对地方站的内容维护,网站负责人要定期查看网站运行情况,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提高信息质量。鼓励积极发掘、撰写原创信息,并搜集发布工作相关度、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
第十四条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网站信息发布统计制度,采用技术手段定期对网站各栏目内容更新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并将网站内容维护情况纳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第十五条地方站考核满分为100分,根据地方站考核得分折算后纳入打击侵权假冒年度考核总分。能够按照第八条规定及时规范更新地方站内容的,可得考核基础分60分;未达到规定的信息发布数量,酌情扣减基础分;未及时更新栏目内容而在政府网站普查中被通报的,地方站考核不得分;超出规定的信息发布数量,每多发布1条信息加0.5分,加分不超过30分;地方站信息被主站每采用1条,加0.5分,加分不超过10分。
第十六条凡是出现以下情形的,考核不得分,并给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发布虚假信息的。
(二)发布违法违纪信息或散布谣言的。
(三)对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泄密的。
(四)未妥善保管网站登录帐号密码,泄露密码或提供他人使用,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