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无偿献血的好处
一、无偿献血的好处
1、可以享受免费用血
(一)献血者累计献血八百毫升以下,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其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其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二)献血者累计献血八百毫升以上的,可以终生免费临床用血。
除献血者本人按上款规定享受的用血优惠外,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以累计按献血者的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2、有利身体健康
◆适量献血会使人更加健康、长寿坚持长期适量献血的人,由于骨髓造血系统不断受到激发,新鲜的血细胞的比例明显高于未献过血的人。献血后会降低血液粘稠度。
◆献血可减少冠心病
研究结果表明:献血对心脑血管系统有良好的影响,对减少心脑血管病的发病率具有积极的预防作用。
◆献血可减少癌症的发病率
铁质是人体不可缺少的元素之一,但铁质过高超过正常值的10%,患癌症的机会就会增加。惟一的方法是通过流血排除过多的铁质,因而鼓励体内铁质含量过高的男士们可以定期献血。
◆献血能净化人的心灵
无偿献血者用自己的献血延续、挽救了他人的生命,使心灵得到慰藉,使人生更加充实。
二 、献血前注意事项
1、学习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2、献血前三天不要服药;
3、献血当天应按往常的习惯进餐,但不宜吃肥肉、鱼、油条等高脂肪或高蛋白食物;
4、献血前不饮酒;
5、保持睡眠充足,不宜做剧烈运动。
三、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完毕,针眼处要压迫5-10分钟,避免血液渗出;
2、要保护好静脉穿刺部位,穿刺部位止血后不等于完全愈合,至少在24小时内不要被水浸润,也不要被不洁物品污染,更不要在静脉穿刺部位揉搓。
3、运动要适度,献血后当天请不要从事体育比赛、通宵娱乐等活动;
4、饮食营养要适中,不要进食过量。
四、其他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1、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者,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
2、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5、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
7、上次献血未满半年者。
❷ 献血奖励什么东西
我国每年献血人数一千多万,他们中间绝大多数人不是为了奖励。
我健康、我献血、我奉献、我开心。
献血无损健康,还能救人,自己的一次献血能够救人一命就是最大的奖励。
献血时会提供一些小食品,献血后得到一点纪念品,这都不能算是奖励。
献血者奉献了爱心,血不会白献,除了救助不相识的人,在我们自己需要血液的时候,可以数倍甚至无限量的报销,家人用血还可以等量报销。这也是为本人和家人取得了一点保险,我们用血时也心安理得。
多次献血够一定数量,国家会每两年表彰一次,根据献血量不同,分别授予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金奖。当然,这也是都精神层面的。
❸ 公民无偿献血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公民无偿献血后可以享受的待遇有:
1.无偿献血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2.无偿献血提倡一次献血400毫升;参加捐献血小板一次,按献血800毫升计算;
3.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血量五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等量免费用血;
4.献血者家庭成员(指父母、子女和配偶)五年内可享受献血量两倍免费用血。
5.献血者和其家庭成员免交临床用血互助金。
❹ 个人无偿献血后有什么优惠奖励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是指对无偿献血事业做出显着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省(市)和部队,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按照规定的奖项、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 国家级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
第二章 表彰奖项及获奖标准
第五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项分为 “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第六条 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 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 (二) 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 (三) 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 第七条 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单位奖,捐款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设施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单位; (二)个人奖,捐款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设施价值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个人; (三)特别奖,长年为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及部门。 第八条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用以奖励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的个人。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 “一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120小时的志愿者; (二) “二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240小时的志愿者; (三) “三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360小时的志愿者; (四) “四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480小时的志愿者; (五) “五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600小时的志愿者; (六) “终身荣誉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超过十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 第九条 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用以奖励积极支持无偿献血事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地、州、盟)。其获奖标准为: (一)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二)当地献血人群中固定无偿献血者比例达到50%以上; (三)15-55周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无偿献血知晓率应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应达到75%以上;在校青少年应达到95%以上; (四)当地新闻媒体积极播放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其中每日早7时至晚10时广播、电视等媒体确保播出2次以上; (五)辖区内70%以上的公共场所,如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免费设置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 (六)根据当地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设置布局合理、数量适当的固定献血屋(点)。 第十条 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做出贡献的军队和武警部队。其获奖标准为: 官兵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95%以上、自愿无偿献血100%的军队和武警部队军级(独立师)以上单位。 第十一条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用以奖励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奉献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的捐献者; (二)特别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2次以上的捐献者,或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且自愿无偿献血20次以上的捐献者。
第三章 表彰权限和程序
第十二条 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相关申请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统计、初审工作。 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组成“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评定小组”,负责对无偿献血表彰奖项的审核、评定、审批。 第十三条 各地市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表彰: (一)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 (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一星级至三星级)。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表彰: (一) 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 (二)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四星级至五星级); (三)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 第十五条 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负责表彰: (一)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二)无偿献血促进奖; (三)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 (四)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 (五)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 (六)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特别奖。 第十六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个人、集体、省(市)和部队符合相应奖项获奖标准的,由个人、单位或当地采供血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表彰奖励权限上报地市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 (二)地市有关部门收集、统计相关申请材料,并报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 (三)省级有关单位对各地市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制定评定合格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公示7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后,由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对各省和军队有关单位上报的合格材料进行复核,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对曾在不同地区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提出申报的,各地应认真核对有关献血者信息,及时受理,不得拒绝受理符合表彰条件献血者的申报要求。
第四章 表彰的监督
第十八条 申报个人、集体、省(市)和部队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经核实后,取消其申报资格,4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已经进行奖励的,审批机关将撤销奖励,收回奖励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参与无偿献血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无偿献血是指公民在无报酬的情况下,自愿捐献自身血液的行为。 固定无偿献血者是指至少献过3次血,且近12个月内献血至少1次,并承诺未来一年之内再次献血的。 第二十一条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献血法》颁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在华人员于中国大陆地区献血后的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表彰的各类奖项为荣誉奖励。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及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表彰奖励方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原1999年7月12日发布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同期废止。
❺ 义务献血后献出的血会放到哪里 会做什么用医院是免费帮助病人,还是收费
义务献血后献出的血会放到哪里——血液中心。一部分全血需要经过‘分离机’分离出血浆和血小板。
会做什么用?——全血是为失血过多的病人准备的;血浆起到凝合、抗感染;血小板是造血的。
医院是免费帮助病人,还是收费?——只要该病人曾经义务献血过,他(她)的‘用血互助金’可以免费(到卫生局);符合免费用血条件的,持医院用血票据到鲜血地的血液中心报销该笔费用。
❻ 献血国家有什么奖励
无偿献血国家会表彰“无偿献血奉献奖”奖项。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中规定:
第六条 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
(6)免费捐的血会得到什么扩展阅读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条 无偿献血是指公民在无报酬的情况下,自愿捐献自身血液的行为。
固定无偿献血者是指至少献过3次血,且近12个月内献血至少1次,并承诺未来一年之内再次献血的。
第二十一条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献血法》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
❼ 献血者有什么奖励
献血者献血后,本人用血,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数倍报销,献血超过一定数量(比如1000毫升),本人终身无限量用血报销,家人用血可以等量报销。由于各省市规定有差异,具体政策,需要咨询献血地血站。
无偿献血分为捐献全血和捐献成分血,每次捐献全血可以选择200毫升、300毫升、400毫升;捐献成分血。每次可以捐献一个治疗量和两个治疗量。
无偿献血的国家表彰奖励,按照200毫升算一次,400毫升算两次,捐献一个治疗量成分血算一次,两个治疗量算两次。
献血者献血20次、30次、40次,分别可以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金奖。
国家每两年表彰一次,最近的表彰年度是截止2013年底前的,下次表彰以截止2015年底计算。
由于国家表彰标准不高,很少有省级另外表彰。
我知道的浙江有“之江杯”,上海由“白玉兰”奖的表彰,都是要求献血10000毫升以上。
❽ 无偿献血的益处与意义
1.献血可以挽救他人的生命,是无上的功德,通过自己的无私爱心,帮助社会大众,不得不说是一种值得称赞的美德。
2.可促进、改善心理健康:大量研究表明,健康的情绪可通过神经、体液、内分泌系统沟通大脑及其他组织与器官,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有益于人体免疫力的增强、抵抗力的提高。而献血是救人一命的高尚品行,在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同时,也使自己的精神得到净化,心灵得到慰藉,工作与生活更加充实。做好事者以德施善,实际上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帮助了自己,这是健康长寿的重要因素
3.当然,献血后,也会造成一定的问题,如果你本身就体弱多病,还强行献血的话,会更加容易生病,头疼脑热肯定少不了,女生也会比较容易手脚发冷发颤。
4.献血也会造成一定的发胖问题,因为献完血的人很容易感到饥饿,一旦控制不好自己的食量,就容易增肥。
5.其实,献血归根结底来说,是一件好事,只要属地献血,量力而为,注意献血前后的护理,你并不会觉得有任何不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