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12的小孩偷家里的钱到手机店买手机能退吗
理论上是可以退,因为12岁不二不是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也要看商家是什么人,如果是品行好的商家根本就不会卖给一个小孩手机,如果不退给你,你就去市场管理所或消协,清他们帮忙.
㈡ 12岁在大人不知道的情况去手机店里买了手机,可以去找卖家退钱吗
可以。
如果能证明是孩子自己购买的,未成年人且未满16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协商一下要求退钱的,当然得协商解决。
进行诉求退款即可,若是协商不成可直接上法院起诉,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㈢ 孩子10岁偷钱到手机店里买手机,这样店家有没有责任
有责任,可以找他退款。他若是不退你不要报警,这种事警察懒得管,去找电视台。电视台的人来了他会乖乖的给你退款。而且这种事电视台的人非常愿意管。
㈣ 开封一名十岁女孩偷偷买了个两千元手机,家长是否可以索退
现在的很多小孩子基本上都离不开手机,他们都特别的喜欢玩手机。但是有些家长为了孩子更好的学习,所以也是拒绝给孩子买手机。当然,在这个时候很多孩子们就会想一些歪心思。他们就会选择偷盗家长的钱财然后自己去购买手机,这种行为是非常不正确的。因为小孩子们在小的时候就有这种偷盗的行为,那么在长大了以后也是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在河南的开封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有一位10岁的小女孩偷家长的钱,然后去买了一个2000多元的手机,这种行为在网上也是引起了很多网友们的纷纷斥责。当然这位家长在发现了这件事情之后,也是跑到手机店里面与工作人员进行说理,希望手机店里的工作人员能够将手机钱退还。
毕竟河南开封的这位小女孩还是偷自己姥爷的钱去进行购买手机。当然,这位女孩的家庭经济状况并不是非常的好,所以这位母亲也是希望手机店的工作人员能够将金钱归还给自己。毕竟孩子们没有经济收入,而且还那么的小,手机店里的工作人员,在看到孩子来买手机的时候,也是应该事先询问一下。并不能够将手机这么贵重的物品随随便便的卖给孩子,这样的话也是属于手机店工作人员的一种疏忽了。所以这位家长对手机店的工作人员进行金钱上的退还,也是一种非常合理的方式。
㈤ 一个不满10岁的小孩瞒着父母去手机店用他的压岁钱买了一部手机,他妈妈知道后非常生气,来到手机店要求
一个不满10岁的小孩瞒着父母去手机店用他的压岁钱买了一部手机,其父母是可以要求退货的,因为十岁的儿童属于非完全行为能力人,在购买手机时需要征得父母同意,否则父母有权要求退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5)小孩在免费手机店买了手机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㈥ 孩子私自拿钱买手机可以要求退款吗
未成年人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购买手机,家长知道后退货遭拒。家长认为,商家不该向未成年人出售手机;而商家却认为,手机无质量问题,孩子属于自愿消费。到底谁有理?最终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的调解人员和律师给出了答案,未成年人不具备购买手机的消费能力,该购买合同无效。
市民陈先生透露,今年8月,12岁的女儿私自从家里拿钱,到瑞安市汀田辖区某手机店购买了一部价值2999元的手机,并办理电话卡。陈先生发现后,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该店主以“购买手机是小陈的自愿行为,且手机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了陈先生的退货请求。双方协商不下,于是陈先生一怒之下投诉至瑞安市市场监管局。
经了解,调解人员认为,依据《民法通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陈先生的女儿只有12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她所进行的只能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独自购买价值近3000元的手机,显然与她的年龄、智力不相符。
此外,陈先生表示,在购买手机时,女儿也向商家出示了身份证,商家明知其未成年仍将手机卖给小陈,显然商家有错在先。记者咨询了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施跃洲,他表示,《合同法》中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小陈在与商家订立手机买卖合同时,未曾得到其法定代理人陈先生加以追认,故小陈与商家之间订立的手机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商家应该退货。但鉴于手机已经激活并且使用超一个月,实际价值已有一定损失,陈先生对小陈能随意拿走家中大量现金也负有监护不到位的责任。施跃洲认为,从公平角度来看,家长也存在一定过错,应适当对商家做出补偿。
经调解,店主扣除299元作为折旧费,退还2700元,陈先生返还手机。陈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对此,瑞安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商家要本着诚信经营的角度出发,在发现未成年人购买手机等高价值商品时,理应劝阻,或是要求其在家长陪同下进行购买。此外,家长也要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㈦ 13岁小孩买手机在大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商家犯法吗
不犯法,但原则上作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可以向销售商表明撤销购买行为。如果协商不达建议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13岁的小孩,指的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压岁钱擅自购买手机,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商家要本着诚信经营的角度出发,在发现未成年人购买手机等高价值商品时,理应劝阻,或是要求其家长陪同下进行购买,家长同意后再进行售卖。家长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并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㈧ 小孩在没有十八岁在手机店分期付款买手机还不上钱负不负法律责任
小孩没有十八岁是办不到手机卡和银行卡的。即然已经分期付款买了手机是肯定要负法律责任的。不过这个责任是这个购机账号的手机号用户或银行卡用户。而不是直接找这个小孩子的。而是找这个办手机卡或银行卡的人。